关于落实民政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代表机构: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近日印发的民发〔2021〕33号《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和民社管函〔2021〕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工影协系统遵纪守法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禁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
各代表机构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要严格审查活动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要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不得组织或参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乱表彰
要严格遵守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严禁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行为自律,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
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杜绝与非法行业协会的一切关联;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要用好网上查询平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谨防上当受骗。
四、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任何违规收费
各代表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工影协制定的入会会员收费标准,切实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存在问题的要立行立改。
各代表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通知要求。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对本组织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涉企收费、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协会秘书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