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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摄影协会分支机构设置、会员发展及会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工业摄影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14年7月26日通过)

 

据国家民政部对社团组织的有关要求和本会章程,制定中国工业摄影协会(以下简称“工业影协”)分支机构、会员及会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协会分支机构设置条件

工业影协优先在全国工业行业中建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称谓为“中国工业摄影协会XXX行业分会”。建立工业行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需符合下列条件:

1、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2、母体单位具有企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资格,并为本会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副主席单位);

3、在相关工业企业中有影响力,能够覆盖一定数量的企业和职工;

4、愿意或已经成立行业摄影组织,能有效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摄影文化活动。

符合上述条件,经工业影协驻京办事处审核、工业影协审批,即可成为分支机构。

二、协会会员入会条件

(一)团体会员入会条件。

1、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2、地方成立的摄影组织;

3、企业成立的摄影组织。

符合第1条和第1条以外任一条者,即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1、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2、省辖市及其以上摄影组织负责人;

3、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员;

4、参加过国际及全国性影展影赛;

5、作品在省辖市及其以上影展影赛中入选;

6、企业专兼职摄影工作者,职工中有一定水平的摄影爱好者;

7、在省辖市及其以上报刊及重要网站发表过摄影理论、评论、创作体会、技术探讨等文章;

8、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9、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业绩突出;

10、从事摄影文化产业工作,业绩突出。

11、团体会员中的个人成员。

符合第1条和第2-10条任一条的,经本会一名理事或两名会员介绍;符合第1条和第11条的,经团体会员推荐,即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三、会费标准

(一)会费性质与交纳时间跨度。工业影协作为社会公益组织,会费是取之于会员、服务于会员的专门经费。会费实行5年一届并一次性交纳。

(二)分支机构母体单位(理事、常务理事、副主席单位)会费标准。理事单位每年交纳1万元,共计5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4万元,共计7万元;副主席单位每年2万元,共计10万元。以上单位会费首届按50%收取。

(三)团体会员会费标准。团体会员每年交纳会费0.8万元,共计4万元。团体会员会费首届按70%收取。

(四)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个人会员会费为每年40元,共计200元。首次入会的个人会员还须一次性交纳注册建档费和《会员证》工本费300元。

首届入会的个人会员交纳注册建档费和《会员证》工本费后,可免交首届的个人会员会费。

(五)个人会员中的一线职工,由企业工会提供岗位/身份证明,可按70%交纳注册建档费和《会员证》工本费为210元,免交首届的个人会员会费。(减免费用由社会捐助弥补)

团体会员母体单位是企业法人的,其成员办理个人会员手续,可按一线职工对待。

个人会员中的农民工,由企业(街道、乡镇)工会提供岗位/身份证明,可免交注册建档费和《会员证》工本费,免交首届的个人会员会费。

四、会费管理

(一)会员会费的收取。分支机构母体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主席单位)和工业影协发展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会费,由工业影协直接收取。

分支机构发展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会费,由分支机构代收代转,并按代收代转会费总额的50%,由工业影协返给分支机构。

(二)会员会费的使用。会员会费包括返给分支机构的会费,须专项用于会员服务和开展相关活动支出,并向协会(分会)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理事会监督。

 

发布:2015-04-21        浏览:49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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