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中国工业的崛起已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奇迹。用镜头记录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讴歌“中国梦”在工业领域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工业摄影人的理想追求和崇高使命。为此,中国工业摄影协会决定,于2015年10月在沈阳举办第一届全国工业摄影展。此展作为中国工业摄影领域最高规格的展览,每两年举办一届。
展览主旨
以工业为创作题材,以企业为反映重点,以劳动为聚焦对象,讴歌劳动群众,记录历史进程,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展现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在实现中国梦伟大征程中的豪迈气概。
征稿规则
1.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未参加过国家级工业摄影展的新作)。
2.展览分工业纪录类、工业艺术类、职工文化类。其中:职工文化类此类只限企业职工摄影爱好者参加。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谢绝参评。
4.工业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工业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5.投稿方式:投稿人将作品与《第一届全国工业摄影展参展表》(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一并打包发送到中国工业摄影协会邮箱或将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直接寄送到中国工业摄影协会秘书处。投稿作品应按照:"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作者省份 作者姓名"此格式填写,格式为JPEG(jpeg文件不得小于5M)或TIFF的电子文件。压缩文件名称应注明“工业摄影展”及作者姓名、省份以及联系电话。
6.本届展览不收取费用,不退稿。
7.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以接收到图片电子文件日期为准)。
奖项设置
本届全国工业摄影展览拟入选作品400件。
1.工业纪录类: 200件,其中金奖作品2件(奖金各10000元及获奖证书),银奖作品4件(奖金各5000元及获奖证书),铜奖作品8件(奖金各2000元及获奖证书),优秀作品186件(获奖证书)。
2.工业艺术类:120件,其中金奖作品2件(奖金各10000元及获奖证书)银奖作品4件(奖金各5000元及获奖证书),铜奖作品8件(奖金各2000元及获奖证书),优秀作品116件(获奖证书)。
3.职工文化类:80件,其中金奖作品1件(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银奖作品2件(奖金各2000元及获奖证书),铜奖作品4件(奖金各500元及获奖证书),优秀作品73件(获奖证书)。
此外,对组织投稿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一届全国工业摄影展优秀组织工作奖”(颁发获奖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一届全国工业摄影展特别贡献奖”(颁发获奖证书)。
类别释义
1.工业纪录类:工业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企业职工劳动、生活及企业环境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社会纪实摄影、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等。工业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图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可做适度调整,并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其它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 。
2.工业艺术类:工业艺术摄影是指以工业素材来表达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工业景观、人物、静物等,也包括工业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3.职工文化类:是指企业职工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工业题材之外的摄影作品。
特别说明
1.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的调整。
2.参评者应实名投稿,并认真填写第一届全国工业摄影展参展表。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的作品),一经认定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5.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6.本届展览拟将入选及获奖作品在中国工业摄影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
7.提示要求:工业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7天)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丧失入选资格。投送工业艺术类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8. 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如有违规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9.评委组成:邀请全国著名摄影家担任本次展览评委。
10.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寄送地址
地 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8楼
邮 编:110002
单 位:中国工业摄影协秘书处
收件人:阎冰
电 话:024-22892177 18624414109
Q Q: 2639892077
邮 箱:zggysyx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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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摄影协会